发表于: 2017-07-26 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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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报内容...

今天做的事情:

一、重写函数,取代昨天的畸形函数代码,解决昨天遗留的问题;

二、了解了选择器优先级,解决无法强制覆盖的样式的问题,

 下列是一份 优先级逐级增加的 选择器列表:

  1. 元素(类型)选择器(type selectors)(例如:h1)和 伪元素选择器(pseudo-elements)(例如::before)

  2. 类选择器(class selectors) (例如:.example),属性选择器(attributes selectors)(例如:[type="radio"]),伪类选择器(pseudo-classes)(例如::hover)

  3. ID选择器(例如:#example)

通用选择器(universal selector)(*),组合符合(combinators) (+, >, ~, '')  和 否定伪类(negation pseudo-class)(:not()) 不会影响优先级(但是,在 :not() 内部声明的选择器是会影响优先级的)。

给元素添加的内联样式 (例如, style="font-weight:bold") 总会覆盖外部样式表的任何样式 ,因此可看作是具有最高的优先级。

尽量少用!important,取而代之:

  1. 善用 CSS 的级联属性

  2. 使用更多具体的规则。比如在你需要选定的对象元素前加上更多的元素,使选择的范围缩小,你的选择器就变得更有针对性,从而提高优先级:

三、基本上完成了任务图,待完善后就可以提交,希望不会有遗漏。

明天做的事情:

一、打理一下被冷落的GitHub主页;

二、着手下一个任务。

遇到的困难:

一、button使用bootstrap框架下的样式,按下后字体会变成黑色,只有鼠标点击其他地方后才会恢复,嗯,这才码字的时候忽然想到,这叫聚焦 ,果然,:focus{}中改一下颜色就好了;

二、关于雪碧图,这里的疑问是,在本任务中是否要将所有图片制成雪碧图之后再使用?

收获:

每天做任务的时候都一根筋地干,适当的放一放,过一会再处理,可能效果会好一点,毕竟有时候思路或者说念头不通达,费神又费力,今天冷静了一下,刚觉昨天像个傻子似的,主要是被人带节奏了,用别人的脑子又怎么控制自己的手脚呢?!所以说,代码还是要又自己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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