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5-15 09: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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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完成的事情:
修改了一下后台部分的整体样式,商量后决定不做响应式,模块管理部分没有接口暂时停滞,这样后台部分基本完成。此外学了原型链的概念,对prototype的指向有了一些理解,面试算法题目继续,进一步完善了word简历并思考了做一个网页版简历的可能性
明天计划的事情:
拆分禅道,开始前台部分,今天弄懂原型链
遇到的问题:
if语句判断条件的一种优雅的写法:
在判断条件为对象的数据类型的时候
if(a)意为a的类型不为null或者undefind,反之if(!a)就是a的类型为null或者undefind
收获:
JS中的new操作符,我认为和this的指向一样重要,
通常我们新建一个对象并对它进行new操作,实际上是将这个空对象的__proto__成员指向了Base函数对象prototype(我理解这就是对象的原型)成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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