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7-07 2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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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完成了什么:
整理收集制作小课堂ppt;
处理任务13的类名;
遇到了什么问题:
暂无
收获了什么:
CSS规范 - 分类方法
CSS文件的分类和引用顺序通常,一个项目我们只引用一个CSS,但是对于较大的项目,我们需要把CSS文件进行分类。
我们按照CSS的性质和用途,将CSS文件分成“公共型样式”、“特殊型样式”、“皮肤型样式”,并以此顺序引用(按需求决定是否添加版本号)。
公共型样式: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标签的重置和设置默认值”、“统一调用背景图和清除浮动或其他需统一处理的长样式”、“网站通用布局”、“通用模块和其扩展”、“元件和其扩展”、“功能类样式”、“皮肤类样式”。
特殊型样式:当某个栏目或页面的样式与网站整体差异较大或者维护率较高时,可以独立引用一个样式:“特殊的布局、模块和元件及扩展”、“特殊的功能、颜色和背景”,也可以是某个大型控件或模块的独立样式。
皮肤型样式:如果产品需要换肤功能,那么我们需要将颜色、背景等抽离出来放在这里。
CSS内部的分类及其顺序重置(reset)和默认(base)(tags):
消除默认样式和浏览器差异,并设置部分标签的初始样式,以减少后面的重复劳动!你可以根据你的网站需求设置!
统一处理:建议在这个位置统一调用背景图(这里指多个布局或模块或元件共用的图)和清除浮动(这里指通用性较高的布局、模块、元件内的清除)等统一设置处理的样式!
布局(grid)(.g-):将页面分割为几个大块,通常有头部、主体、主栏、侧栏、尾部等!
模块(module)(.m-):通常是一个语义化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较大的整体!比如导航、登录、注册、各种列表、评论、搜索等!
元件(unit)(.u-):通常是一个不可再分的较为小巧的个体,通常被重复用于各种模块中!比如按钮、输入框、loading、图标等!
功能(function)(.f-):为方便一些常用样式的使用,我们将这些使用率较高的样式剥离出来,按需使用,通常这些选择器具有固定样式表现,比如清除浮动等!不可滥用!
皮肤(skin)(.s-):如果你需要把皮肤型的样式抽离出来,通常为文字色、背景色(图)、边框色等,非换肤型网站通常只提取文字色!非换肤型网站不可滥用此类!
状态(.z-):为状态类样式加入前缀,统一标识,方便识别,她只能组合使用或作为后代出现(.u-ipt.z-dis{},.m-list li.z-sel{}),具体详见命名规则的扩展相关项。
功能类和皮肤类样式为表现化的样式,请不要滥用!以上顺序可以按需求适当调整。
不符合NEC规范的选择器用法.
class{}
不要以一个没有类别的样式作为主选择器,这样的选择器只能作为后代选择器使用,比如.m-xxx .class{}。
.m-xxx div{}
不要以没有语义的标签作为选择器,这会造成大面积污染,除非你可以断定现在或将来你的这个选择器不会污染其他同类。
.g-xxx .class{}
不要在页面布局中使用后代选择器,因为这个后代选择器可能会污染里面的元素。
.g-xxx .m-yyy{}.g-xxx .u-yyy{}
不要用布局去控制模块或元件,模块和元件应与布局分离独立。
.m-xxx .f-xxx{}.m-xxx .s-xxx{}
不要通过模块或其他类来重定义或修改或添加已经定义好的功能类选择器和皮肤类选择器。
.m-xxx .class .class .class .class{}
不要将选择器写的过于冗长,这会额外增加文件大小并且限制了太小范围的选择器,使树形结构过于严格应用范围过于局限,建议3-4个长度之内写完。
选择器并不需要完整反映结构嵌套顺序,相反,能简则简。
.m-xxx .m-yyy .zzz{}
不要越级控制,如果.zzz是.m-yyy的后代选择器,那么不允许.m-yyy之外的选择器控制或修改.zzz。
此时可以使用.m-yyy的扩展来修改.zzz,比如.m-yyy-1 .zzz{}。
扩展类使用错误扩展类必须和其基类同时使用于同一个节点。
错误:class="g-xxx g-yyy-1" class="m-xxx-1" class="u-xxx u-yyy-1" class="xxx-yyy"。
正确:class="g-xxx g-xxx-1" class="m-xxx m-xxx-1" class="u-yyy u-yyy-1" class="xxx xxx-yyy"。
明天计划:
继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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